標志、使用說明書
1標志
雨淋報警閥應設有清晰、永久的標志,包括如下內容
a)產品名稱及規(guī)格型號;
b)生產單位名稱或商標c)額定工作壓力
d)執(zhí)行標準
e)生產日期及產品編號;
f)安裝的水流方向。
2使用說明書
使用說明書應按GB/T9969進行編寫,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:產品名稱、規(guī)格型號、使用環(huán)境條件貯存環(huán)境條件、生產日期、執(zhí)行標準、主要技術參數、安裝操作說明及安裝示意圖、注意事項、生產廠商名稱、地址和聯(lián)絡信息等
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包裝
雨淋報警閥在包裝箱中應單獨固定。
產品包裝中應附有使用說明書和合格證。
在包裝箱外應標明放置方
運輸
雨淋報警閥在運輸過程中,應防雨減震,裝卸時防止撞擊。
貯存
雨淋報警閱應存放在通風、干燥的庫房內,避免與腐蝕性物質共同貯存,貯存溫度應在-10℃~40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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